四平高空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四平高空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四平高空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的操作规程。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叉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