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规范
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规范
恩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规范
一、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时定期体检、凡是医生诊断出患有贫血、心脏病、癫痫、高血压等情况的,绝对不可以参加高空工作。
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要穿着合身、灵活、鞋子要防滑、合脚
三、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材料要摆放整齐、堆放平稳,工具放在便于取放的工具包中,不可抛扔进行上下传递物品。
四、恶劣天气或遇有大风情况会影响施工安全,应停止露天的高空起重作业和打桩作业。
五、需用梯子时,应先检查梯子不能有残缺、松动等情况,若有立即停止使用,使用时,梯子横档间距30cm最佳,上端要紧紧扎稳,下端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梯子不可以垫高使用,梯子与地面夹角最佳是60-70度,不可两人同时使用。需要接长使用时,必须绑稳扎牢,使用过程中,必须有第二人监护。
六、如果施工现场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不可以在屋架上弦、支撑、挑梁和没经固定的物件上行走,高空施工人员与地面应设有通讯装置。
七、施工人员乘坐的外用电梯、吊笼,必须要有合格的安全装备,非工作人员,禁止攀爬绳索、起重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中安全设备的检查的具体内容?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